颜姝的脚十分漂亮,与她本人一样,很瘦。脚背隐约凸起一点骨头,不算很过分,脚趾却圆润,一颗颗指甲与贝壳一样规整,没有异形,一看就是一双烧了许多人民币的脚。

    可如此漂亮的脚,现在被血迹模糊得看不出本来面目,毫无性感可言。

    因此,沈遇书没有一点心辕马意,全身心的注意力都在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上。

    这不是他第一次给颜姝包扎伤口,她撑着脑袋,目光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对方。他的动作比上

    回还要温柔,小心翼翼地夹出嵌入血肉里的瓷片,两片薄厚适中的嘴唇都跟着用力抿紧,仿佛在做什么精确度极高的实验,差一毫厘就会前功尽弃。

    额前的碎发被地心引力带着向下垂,以她的视角,看不清对方眼里的情绪。

    ……会不会有心疼?

    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对“疼”这种知觉不太敏锐的颜姝,在瓷片小心拔出肉里的时候,她好像感到了疼。

    沈遇书似有所感地抬起头,问她:“疼?”

    颜姝不动声色地舒展开眉头,并不在意地回答:“还好,小事儿。”

    不知想到了什么,沈遇书又冷了脸,淡淡地说:“那就忍着。”

    颜姝:“……”

    包好了两只脚,沈遇书擦了手,试了下沙发边小桌上水的温度,而后端起来喂到她嘴边。

    颜姝下意识皱起眉,有点儿嫌弃,迟迟不动嘴。

    沈遇书似看出她在想什么,冷冷地冲她掀了一眼,“自己的脚,有什么好嫌弃?”

    颜姝:“……学弟可真不讲究。”

    沈遇书凉凉道:“学姐再不喝,不是晕死,就是吐血而亡。”

    颜姝已经不知道这是今晚自己第几次无语凝噎,脑袋里“坚强”的眩晕与呕吐感,催促着她不情不愿地就着对方摸过她脚的手喝下几口温水。

    等她双手双脚都包扎好的时候,闹钟里的老大和老二又同时走到了十一。

    沈遇书除了刚刚给她喂水奚落两句,全程都冷着脸没说一句话。

    夜已入深,整个城市大多数人都睡了,就算加班社畜也在不断打哈欠。

    颜姝却十分精神,她本就难眠,加上之前发泄了一阵,今晚是别想睡了。她的目光聚精汇神地瞧着沈遇书收拾药箱,凭着天才的记忆,没有片刻迟疑地把药摆成了原来的样子。

    她在等待,等待他的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