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林文学>穿越>掌妖之心 > 第十七章 猪队友
    踏着血液的步伐,忍着痛苦的欲.望,顺着无尽的长路,慢慢潜行……

    我是黑夜的王子,月亮的使者……

    我是罗伯特,我是吸血鬼,我为自己代言……

    好吧,以上这些略带文艺的话其实是有些扯淡,但对罗伯特来说,这些装逼的文艺范都是很必要的。

    他睡了几百年,醒来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全部变了,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世界。

    梵格家族其实是一个古老的吸血鬼家族,这个家族的吸血鬼低调得可怕,甚至因为这份低调让这个家族在悠久的历史中慢慢被人遗忘,能够记得的也只是明面上的梵格而已。

    罗伯特有个姐姐,名叫艾莉丝。

    艾莉丝与罗伯特都是同一个吸血鬼母亲所生,与那些半道变成吸血鬼的家伙不同,他们的血统是很纯正的,纯正的血统带着他们不仅仅是恐怖的实力,更是作为贵族的臭屁标准。

    这些天,他来到华夏以后发生的事情尽是倒霉的事情,比如,家族的抠门长辈送的跑车还没开多长时间就被人放气,郁闷地来到姐姐的咖啡厅里没多长时间就被姐姐以不务正业为由给赶了出来,然后准备散散心的时候,他忽然又看到一个很奇怪的年轻人……

    其实之前的一切并不如何倒霉,特别是碰到这个年轻人以后,一切都变了,他甚至感觉自己的人生观都被颠覆了。

    这是一个即将发生,而又未发生的故事。

    “主人,这个人的血液,让我,让我……”迈进公园大门口,罗伯特的一号狗腿子兼实力高强的打手忽然身体一动不动地盯着公园草地上那个站立一动不动的普通青年。

    “是啊。这种血液,好奇怪啊!”罗伯特稍稍一感受,忽然心脏都颤了颤,双目露出贪婪而且疯狂的眼神,那是一种不同于其他人的血液,那是一种令人疯狂着迷。比血液加红酒更为美妙的东西。

    “我去打晕他!”二愣子打手名为霍德华,是一个半路出家的吸血鬼,平时的职业就是奉承拍马外加专业狗腿子。

    “先不急,这里周围都是人,我们先跟着他吧。”

    “嗯,好,跟着他然后把他打晕在公园里?”霍德华咧嘴一笑,露出几分二流子般的笑容。

    “我不是这个意思……”

    “哦,主人。我懂了,原来你想亲自在公园里打晕他啊,你不早说……”霍德华让出了一个位置!

    “……”

    总之,二愣子霍德华完全不明白罗伯特的意思,他自然也不懂罗伯特为什么不在公园里就把这个青年打晕带走。虽然不懂,但看到罗伯特那充满智慧的眼神以及身上时不时散发出高贵的气质,这二愣子被折服了。

    虽然不懂,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啊!

    “跟上去。快!”

    两人谈话间,那个青年忽然整理下衣服。仿佛什么都没注意到一般朝公园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