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林文学>都市>浪子邪医 > 1389 人生地不熟
    阳顶天也醒过神来,一看,前面站着七八个人,为首的两个他认识,正是大丑和斑马。

    斑马个子高大,两条腿特别长,他闻声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可可,眼光一亮,叫道:“长颈给暴狼抓了,我们准备去找麻拐想办法呢。”

    他说话间,看到了阳顶天,眼珠子顿时就瞪圆了:“居里。”

    他飞快的跑过来:“居里,真的是。”

    “是我。”阳顶天打开车门,下车。

    大丑几个也跑了过来,大丑人如其名,个高,壮实,但一张脸奇丑,就象个人形大猩猩,而且比较黑,虽然同样可以看出是混血,但就是比较黑,至少比居里的舍要黑得多。

    这是混血的另一种现象,混血往往出俊男美女,但反过来,也有可能丑得他妈都不认得,当然,无论是特别美还是特别丑,都只是少数人,大部份都是平均水平,只是说,平均水平较高而已。

    大丑看到阳顶天,竟然跪了下来,伸嘴去吻阳顶天的脚。

    阳顶天下意识的要把脚收回来,不过随即想到了这边的习俗,这边的部族,即有现代化的网络,又还带着许多原始时代的习俗风气。

    一个人,如果认另一个人为主,或者说,承认另一个人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就会跪下来,吻对方的脚,以示臣服。

    居里是大骨族的少酋长,但他是老二,上面还有个哥哥,加上父亲别吉还活着,所以他这个少酋长其实只是个名,族里没有人这样吻他的脚。

    但现在不同了,居里的哥哥死了,父亲又给苦苦族关了起来,那么,他的族人,如果支持他,愿意服从他,就可以吻他的脚,承认他酋长的地位。

    大丑现在这么做,就是这个意思。

    而阳顶天之所以在稍一犹豫之后没有收回,是因为,这样的礼仪,是不能拒绝的,如果拒绝,那就是对大丑的侮辱,是看不起他,说他不够资格,这是会给大丑巨大的打击的。

    所以,他必须接受。

    大丑突然的臣服,显然让斑马和可可都有些意外。

    场面一时间有些僵。

    不过只是稍一犹豫,斑马也跪了下来,同样吻了阳顶天的脚,但他吻完后,没有站起来,而是抬头看着阳顶天:“居里,会带领我们,重振大骨族的荣光吗?”

    “当然。”吸收了居里记忆,知道这一套礼节的阳顶天没有丝毫犹豫,他咬破中指,把血抹在斑马的额头上:“跟随我,重振祖先的荣光。”

    他再又把血抹在大丑的额头上。

    “还有我。”

    可可也激动了,他绕过来,跪在阳顶天脚前,吻他的脚,抬头,阳顶天把血抹在他额头上。

    另外几个人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