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林文学>科幻>龙抬头最新章节 > 329 终于,混出来了
    别说,还真找到了,在血拼组。

    血拼组,锥子有点印象,知道血拼组的组长李子健是我的债主之一。

    大飞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再一问,更让锥子吃惊,大飞竟然混成了副组长!

    嚯,血拼组在蓉城也是小有名气,拥有着上百名的成员,大飞这是走狗屎运了吗,怎么在血拼组混成副组长、仅次于李子健之下的?

    再一打听,锥子终于了然。

    原来,这个李子健也是外地人,来自津门,拥有着津门混混的特殊习气——什么习气呢,就是喜欢自n。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民国的时候吧,津门的混混好勇斗狠,和别地的规矩不太一样,别地都是拳头底下见真章,谁的拳头y谁当老大,但是津门的人有另外一套法子。

    打个比方,他们想去某个饭店里chou水钱,走进去后也不说话,直接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剌一下,就见血哗哗地流,也不包扎、也不叫疼,就坐在那一声不响,其他客人吓得都逃走了,老板缩在后厨不肯出来。

    老板一刻不出来,这个人也坐在饭店不走,任凭胳膊上的血哗哗往外冒,流成小溪、流成小河。

    他还谈笑风生,一边敲桌一边哼着小曲儿。

    直到老板扛不住了,总不能真就看着人死在这吧,那这生意还做不做了?看到对方没有走的意思,只能匆匆出去一抱拳,说壮士,从此小店赚得就有你的一份。

    这就算是成了。

    或者去赌场里,跟看场子的说:“我要吃一份。”

    看场子的摆摆手,出来j个大汉,围着这人一阵拳打脚踢,正面打完打反面,反面打完打侧面,有时候棍b也一起上,骨头都打折了也不叫唤。只场子的就会抱着拳说:“壮士,以后有您一份。”

    ——这就是津门混混的风格,自n!

    比谁更能抗揍、忍痛,谁对自己更狠,谁就是老大。

    全国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其他地方的混子听了都是满脑子问号,感觉实在有病。

    ——当然,现在已经没了。

    这位李子健领着一群同乡来到蓉城,就是靠的这个起家,当地人没见过啊,抢地盘的时候人家也不跟你打架,直接给自己胳膊或是大腿来上一下,趁着鲜血哗啦啦流的时候,反问对方你敢不敢?

    这法子挺蠢的,但也确实有效,一般人确实心生怯意,于是转头就跑。

    这场架就赢了。

    这就是所谓的血拼。